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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主要人员包括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
不少于12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高级职称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1000万元以上。
的施工:
(1)各类城市道路;单跨45米以下的城市桥梁;
(2)15万吨/日以下的供水工程;10万吨/日以下的;25万吨/日以下的给水泵站、15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雨水泵站;各类给排水及中水管道工程; [1]、城市隧道工程(含城市规划区内的穿山过江隧道、地铁隧道、地下交通工程、地下过街通道)、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2.市政综合工程指包括城市道路和桥梁、供水、排水、中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照明等中的任意两类以上的工程。3.市政工程相关**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职称。 [1]